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3年8月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8月修订)》(深证上〔2023〕706号)同时废止。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1—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8月修订)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办理行为,明确业..
深证上〔2023〕120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强化退市风险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观点 新三板挂牌的十大红线 一、存续期未满两个会计年度,不可突破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的贯彻落实,确保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办理及信息披露要求与上位规定保持衔接,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的第三章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 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办理行为,明确业务办理程序和要求,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
—1—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03年8月修订)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办理行为,明确业务办理程序和要求,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作用;同时为了规范上市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法规类型: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中国发文内容:各市场参与人: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3年8月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