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所根据本指引的规定完成债券审核委选聘前,现任审核专家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程序》(以下简称《审核程序指引》)履行职责。 三、《审核程序指引》有关规定与本指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指引规定执行。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
为了规范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发行上市审核工作,提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会议的工作质量和透明度,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6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审核会议》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3年8月1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