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的规定,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做好前端技术控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办法》施行后,不再符合本所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新《办法》施行前买入的债券。 二、本所...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 (2017 年 7 月施行 2022 年 4 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债券 市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 (2017 年 7 月施行 2022 年 4 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债券 市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 (2017 年 7 月施行 2022 年 4 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债券 市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工作衔接,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进行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各市场参与人: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债券市场风险,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现予发布。为做好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行人、...
一、证券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新《办法》)的规定,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做好前端技术控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办法》施行后,不再符合本所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仅可以选择卖出或者继续持有新《办法》施行前买入的债券。
附件4-1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2021 年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 债券市场,促进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 深证上〔2017〕404 号—1— RQFII 11 21 32 —2— QFII 2000 1000 1 3 22 2 20 50 500 AAA AAA —3— 5% —4— AAA AAA —5— —6— —7— 2017 7 1 —8— http-equiv="content-type" ...
(一)自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原规则的规定,具体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及企业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