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证上〔2022〕21号)同时废止。(深交所网站)
例如,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应当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金。 总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是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重要依据,有助于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深交所网站消息,为了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 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为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相关主体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本所修订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22年10月28日前反馈,电子邮箱:gsb...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
为了进一步鼓励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22年1月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证上〔2022〕21号)同时废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 年 04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