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参与人: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1〕...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保荐机构应当对上市公司披露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有()。Ⅰ对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Ⅱ关联交易Ⅲ委托理财Ⅳ套期保值业务Ⅴ限售股份上市流通A.Ⅲ、Ⅳ、ⅤB.Ⅱ、ⅣC.Ⅰ、Ⅱ、Ⅲ、Ⅳ、ⅤD.Ⅱ、Ⅲ、Ⅳ、ⅤE.Ⅰ、Ⅱ、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1〕334号)同时废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的作用,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股票上市规则...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1〕334号)同时废止...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1〕334号)同时废止...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证上〔2021〕334号)同时废止...
法规类型:监管措施及处罚、处分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深圳 发文内容: 深证上〔2022〕25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优化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结合监管实践,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现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