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4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二十七项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医疗急救网络 第三章 医疗急救人员 第四章 医疗急救秩序 第一节 院前医疗急救 第二节 院内医疗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2018年6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一条 倡导公众发现他人有医疗急救需要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 在医疗急救人员到达前,鼓励现场具备急救能力的人员实施紧急救护,并可以拨打“120” 急救电话要求提供指导。 第五十二...
本条例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急、危、重伤病员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对伤病员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及救护活动。 第三条【性质和原则】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是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院前医疗急救遵循统一指挥、快速救治的原则,倡导公...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健全医疗急救服务体系,规范医疗急救行为,提高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特区的院前、院内医疗急救以及社会...
第三章医疗急救人员 第十七条本条例所称医疗急救人员,包括从事医疗急救的医师、护士、医疗救护员,以及调度员、担架员、驾驶员等辅助人员。 第十八条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急救车辆应当每辆配备三名以上医疗急救人员,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医师或者护士、医疗救护员。
深圳终于有了第一部急救条例!6月27日下午,《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急救条例》)经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 原标题:深圳首部急救条例10月1日起施行,十大变化了解一下?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终于有了第一部急救条例!6月27日下午,《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
派车记录不少于三年。患者或者其代理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印、复制前两款规定的相关记录资料。费用方面,《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先救治、后交费”的原则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救治,不得拒绝、推诿或者拖延。患者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院前医疗急救相关费用。深圳晚报记者 胡琼兰 ...
今年10月1日起,深圳首部急救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急救条例》)正式实施,为深圳的医疗急救带来了很多新的变化。13日,深圳市卫计委将在深圳中心书城北广场举办以“全民急救,救在你身边”为主题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宣传活动日,现场解读《急救条例》,并请来深圳的急救高手们免费教...
6月27日下午,在一场重要的大趴(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一位名叫“医疗救护员”的小哥宣告C位出道! 这场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首部急救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简称《急救条例》),利用特区立法的优势,用法治为医疗急救“护航”。
为切实提升辖区医疗急救能力和水平,7月10日,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开展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活动。马田街道三级调研员陈笑娟,驻马田辖区光明区人大代表,马田街道公共服务办(民政卫健组),理创实验学校,根竹园公园等相关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组一行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