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第三条深圳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包括深圳市内河流、湖泊、水库、港口、水库等水利工程及其周边保护区域。 第四条工程建设的审批原则是科学、公正、便利、高效。 第五条工程建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保...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水利工程管 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建设项目(包含迁移或损 坏重建水利设施)。 条文说明:为规范深圳市行政辖区范围内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内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建设项目的行为,本条明确了本指引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指引所指水利工程包含引水和蓄水工程,具体 ...
2 p.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 2 p.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 1 p. 在江河、湖泊及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 1 p. 影响地震观测环境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4 p. 新建、改建、扩建的区别 4 p. 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
为规范及加快深圳市水工程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工作,保障本地水工程的安全,以及利于涉水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深圳市水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许可规定制定了《深圳市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行政许可审批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0年1月5日前反馈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