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在房屋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建筑余土,以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区(含新区,下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活动进行指导。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和施工管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督促房屋拆...
本办法所称建筑废弃物,是指在房屋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砖瓦、混凝土块、建筑余土,以及其他废弃物。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区(含新区,下同)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建筑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活动进行指导。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和施工管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督促房屋拆...
1、附件 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及建筑废弃物处置 管理,保 障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例、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拆除工程的监 督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及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拆除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本区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及建筑废弃物处置管理,规范本区房屋拆除施工行为,确保拆除工程规范有序,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四条市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区〔含新区,下同〕房屋撤除工程施工、建筑废弃物处置监视管理活动进展指导. 各区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那么,负责辖区房屋撤除工程备案和施工管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催促 房屋撤除实施主体平安文明施工,防治扬尘污染.各区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可委托区质虽平安监视机构、 街道办事...
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 附件 深圳市房屋拆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房屋拆除工程施工及建筑废弃物处置 管理,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 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
深圳市宝安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促进文明施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深...
辖区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房屋拆除活动的监督巡查工作,及时制止违法拆除行为。 第二章 房屋拆除备案管理 城市更新项目拆除工程必须办理房屋拆除工程备案后才能进行拆除施工。 本行政区域涉及危房拆除工程的,按《深圳市危房拆除重建规划管理规定》实施。 (一)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规划批复、实施主体确认复函及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