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2022年碳排放核查员及核查机构备案名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专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2022年碳排放核查员备案名录 2.深圳市2022年碳排放核查机构备案名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801室。 联系电话:0755-83070483。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2月2日。 (二)审核及结果公告 市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对核查员及核查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核查员及核查机构予以备案并将其名录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
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及核查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深圳市第三批碳排放核查员及核查机构备案工作。第三批核查机构备案新增“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深圳分公司”,取消“中国船级社深圳分社”备案。第三批核查员备案新增51名,名录...
13.深圳市康达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梁志敬 14. 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 郑 荣张静进伍 鹏 15.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张从铃唐素萍关小敏 16. 深圳市大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龙丹
三、备案流程 (一)受理申请 参与碳交易的635家企业即将进入首次履约期,由于时间紧迫,为保障管控单位碳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2014年核查员和核查机构备案工作同时开展。各核查机构将核查员和机构的备案申请材料汇总后(含电子档)统一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 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17室。
4. 银行出具的风险基金证明,或保险公司出具的认证责任险投保证明; 5. 机构已经获得的温室气体领域内相关认可文件或备案文件证明的复印件; 6. 近3年已完成可核实的温室气体相关项目表(见附件3); 7. 组织结构、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说明; 8. 与核查有关的管理制度和程序文件; 9. 有关声明(见附件5)。
3. 具有10名以上经市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60周岁以下的专职核查员,含2名及以上的高级核查员; 专职核查员是指核查机构的全日制碳排放核查人员,并与核查机构签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劳动合同,不得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且核查机构应为其缴交社保(退休返聘人员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