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预缴税款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十二、本市小规模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在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预缴税...
政策解读—— 《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 试点工作指引--房地产业》的几点理解! 近日(2018 年 12 月 11 日),深圳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官宣《深圳市全面推开 “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房地产业)》,对于在深圳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营改增 中的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以下就针对指引的具体内容作一些解读...
1.7万 深圳市公务员行政执法素质 by:疏影 7753 深圳市三年级英语上册课本 by:DavidCX 927 深圳市二年级英语下册家练 by:DavidCX 945 深圳市三年级英语评价手册 by:DavidCX 5.3万 2020深圳市成人礼“青春知心话” by:深圳晚报 1.2万 深圳市三年级英语下册课文 by:DavidCX 2.4万 深圳市考行政执法素质测试-法条...
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三)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营改增”税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市内开发房地产项目取得的收入应在项目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缴纳增值税。 二、纳税人项目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内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一)。 一、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作为投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转让不动产、自建不动产、建筑服务老项目取得时间的确认。 (一)转让不动产老项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项目。
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四)——房地产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业增值税征管,现将房地产业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一、新老项目界定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
2018年12月11日,深圳市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官宣《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房地产业)》,对于在深圳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在营改增中的相关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文针对指引的具体内容解析如下: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房地产业增值税征管,现将房地产业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明确如下: ...
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一) 来源: 时间:2016-05-03 浏览次数:1466 字号:[大中小 ] 视力保护色: 一、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作为投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转让不动产、自建不动产、建筑服务老项目取得时间的确认 (一)转让不动产老项目 ...
深圳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指引(之四)——房地产业 猜你喜欢 7676 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 by:深圳晚报 1.7万 深圳市公务员行政执法素质 by:疏影 945 深圳市三年级英语评价手册 by:DavidCX 927 深圳市二年级英语下册家练 by:DavidCX 7753 深圳市三年级英语上册课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