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监督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应遵守“十项标准”及“十项禁令”要求。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或企业内部标准高于本通知要求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二、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将“十项标准”列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