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3月20日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本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本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
本办法所称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第五条 市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建筑信用管理系统)和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制定信用信息认定标准,按照市区工程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建筑市场主体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及投诉处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发文字号深建规〔2020〕3号 发布时间2020-03-27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信用管理市场主体建筑市场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