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精神,促进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依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精神,促进建筑全生命周期绿色低碳发展,依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绿色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建规〔2021〕1号),制定以下措施:...
《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 关于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 深建规〔2022〕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