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寿县、凤台县可参照本《方案》施行,具体由县政府确定。 2019年8月26日 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皖发〔2018〕15号)等文件规定精神,提升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43...
《淮南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方案》规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二、《方案》规定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市、区财政按比例分担。 ***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