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30] 中国各层级(各岗位)会计人员能力分析调研问卷 [2024-06-19] 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4-02-18] 淄川区2023年度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开始领取 [2023-10-07] 2023年度会计人员初级职称证书开始领取 [2023-09-13] 山东省会计学会关于报送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20...
[2024-10-15] 淄川区2024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开始领取 [2024-09-30] 中国各层级(各岗位)会计人员能力分析调研问卷 [2024-06-19] 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4-02-18] 淄川区2023年度中级会计职称证书开始领取 [2023-10-07] 2023年度会计人员初级职称证书开始领取 [2023-09-13] 山东省...
3、会计人员按照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参加继续教育,淄川区会计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先到区财政局继续教育培训部进行登记领卡,再参加学习,登记地址:淄川鸿泰大厦11楼1109室(松龄路和张博路交叉口),联系电话:5158567。 4、参加财政部开展的《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并完成问卷调查的,视同完成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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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度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学分)。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15年11月26日开始。
致全区广大财务人员一封信 [2023-06-09] 关于做好2023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02-07]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01-31] 2022年度会计人员初级职称证书开始领取 [2022-12-07] 关于报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 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