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对不属顺延交付日期情形的开发项目开发企业借机延期交付的,因开发企业不主动告知、工作不到位等原因引发购房人投诉、上访的,经核实属实,按照《淄博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