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今,本市已陆续试点下放浦东、黄浦、徐汇等9个区的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权限,为市民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各试点区累计服务上千人次,为全面推广积累经验。 全面下放后,只要一方户籍地在上海,...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
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
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其确定的机关(一般是地级市的民政部门)。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有权受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下列证件和
【导语】:信阳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在信阳市民政局行政服务窗口,地址是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详见指南见正文。 一、事项名称 涉港、澳、台婚姻登记 二、受理部门 信阳市民政局行政服务窗口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10号) 三、实施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便利人民群众婚姻登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海市民政局自今年10月1日起,将一方常住户口在浦东的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工作(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下放浦东新区,市婚姻登记中心继续办理现行婚登业务。小申和安娜是一对跨国恋人,两人感情稳定,希望...
在中国,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需遵循特定流程。内地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时,双方应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这一规定依据于《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该条款明确指出,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以及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解除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在涉外离婚案件中,涉外因素常表现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身份是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或者定居地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一、法律适用 对于选择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所需证件不同,包括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胞和华侨的具体要求。 1.国内公民:需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港澳同胞:需要港、澳居民身份证以及我司法部委托的***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证明的由申请人作出的在其他...
6月1日起,静安、黄浦、徐汇、长宁、闵行5个区可以办理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 市民政局介绍,去年10月1日起,常住户口在浦东的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自今年6月1日起,这项改革试点将在静安、黄浦、徐汇、长宁、闵行5个区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