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双向衔接”机制应进一步考虑企业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以更充分地服务企业合规改革。一方面,企业犯罪案件的侦查较为复杂,公安机关需得到行政机关的技术支持才能高效办理案件,如需要行业认证、数据监测等;另一方面,企业犯罪案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较大,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将涉案企业纳入合规考察时,应当对企业经营情况、违...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还需强化“刑行衔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奋飞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积极回应人民诉求和时代需要,部署启动现已推向全国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创造性地将企业合规纳入涉企案件的办理过程之中,使之成为依法对涉罪企业或负有责任的自...
该“双向衔接”机制应进一步考虑企业犯罪案件的特殊性,以更充分地服务企业合规改革。一方面,企业犯罪案件的侦查较为复杂,公安机关需得到行政机关的技术支持才能高效办理案件,如需要行业认证、数据监测等;另一方面,企业犯罪案件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较大,检察机关在决定是否将涉案企业纳入合规考察时,应当对企业经营情况、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