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新中国成立前(后)”提法,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或“一九四九年前(后)”提法。涉及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及我对台工作机构的用语 1.一个中国原则、一个中国政策、一个中国框架不加引号,“一国两制”加引号。2.中央领导涉台活动,要根据场合使用不同的称谓,如在政党交流中,多使用党职。
7.有关两岸关系的事务是中国内部的事务,在处理涉台法律事务及有关报道中,一律不使用国际法上的专门用语。如“护照”、“文书认证”、“司法协助”、“引渡”、“偷渡”等,可采用“旅行证件”、“两岸公证书使用”、“两岸司法(行政)方面的联系与协作”、“遣返”、“私渡”等用语。涉及台湾海峡海域的报道不得出...
3.两岸关系事务是中国内部事务,在处理涉台法律事务及有关报道中,一律不使用国际法上专门用语。如“护照”“文书认证、验证”“司法协助”“引渡”“偷渡”等,可采用“旅行证件”“两岸公证书使用”“文书査证”“司法合作”“司法互助”“遣返”“私...
使用规范根据《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对不属于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参加的国际组织和民间性的国际经贸、文化、体育组织中的台湾团组机构,不能以“台湾”或“台北”称之,而应称其为“中国台北”、“中国台湾”。在我们举办的国际体育比赛场合中,台湾团队可以使用中文名称“中华台北”,但在我新闻报道中仍应称...
2016年3月,中央台办、外交部、中央宣办对《关于正确使用涉台宣传用语的意见》进行了修订,修订中增加了一些新的情况及其正确表述。 图片来源:微信公共图片库 一、涉及台湾官方机构及其官员称谓的用语 1.对1949年10月1日之后的台湾地区政权,应称之为“台湾当局”或“台湾方面”,不使...
★有关两岸关系的事务是中国内部的事务,在处理涉台法律事务及有关报道中,一律不使用国际法上的专门用语。如“护照”、“文书认证”、“司法协助”、“引渡”、“偷渡”等,可采用“旅行证件”、“两岸公证书使用”、“两岸司法(行政)方面的联系与协作”、“遣返”、“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