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原由公安消防机构承担的 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专业审查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初审两项行政审批项目已经取消,为做好两项审批项目取消后的后续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理...
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取消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专业审查和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初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全(2018年版)作者名: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本章字数: 656字更新时间: 2021-09-18 14: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