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包括消防栓及其水源,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这意味着,如果单位未经允许使用消防栓的水,将面临较高金额的罚款. 二,个人擅自从消防栓取水的处罚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若违反规定,如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者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等,将面临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因此,单位未经允许从消防栓中取水,可能面临上述罚款。法规 二、对于个人而言: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个人若有损坏、挪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取用消防栓的水,属于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个人取水的处罚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个人擅自取用消防栓的水,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个人取...
四、私自启用消火栓取水的,视为盗用公共供水行为。 五、未经允许使用消防栓,是属于挪用消防设施、器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六、保护消防设施,人人有责。公...
罚款500元!永康一店面员工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 消防栓是消防专用设备,消防用水是“救命水”,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会给消防安全埋下极大隐患。 执法君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对发现的违规动用消防栓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向执法部门投诉举报。 以案释法...
滁州有人被罚款1000元! 为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城镇供水用水安全。日前,琅琊区城管执法局依据相关法规规定,依法对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移交的一起违法接驳消防栓取水行为给予1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服从处罚决定,主动在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此案顺利办结,这也是琅琊区对此类行为作出的的第二件处罚案例。
3月1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在环城隧道内违规停车加水,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交警到达现场时,货车正停在消防栓旁取水。车辆未在后方放置警示牌,甚至未开启双闪警示灯。经现场核查,该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依据规定,交警对车主进行罚款并口头...
消防栓取水罚款的数额取决于行为主体是单位还是个人,以及行为的性质。 一、单位取水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取用消防栓的水,属于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法规 二、个人取水的处罚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
3月19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在环城隧道内违规停车加水,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交警到达现场时,货车正停在消防栓旁取水。车辆未在后方放置警示牌,甚至未开启双闪警示灯。 经现场核查,该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依据规定,交警对车主进行罚款并口头警告...
擅自开启消防栓取水,违者罚款! 关于禁止擅自使用消火栓取水的通告 近期以来,祁门县城区(包括祁门经济开发区、绿色产业园、新城区)市政消火栓时常发生被擅自开启取水,以及被圈占、破坏等现象,这不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严重妨碍消防安全工作,而且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现为了加大消防供水设施的管理力度,保障消防安全。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