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指联合国曾召开的三次海洋法会议,以及1982年第三次会议所决议的海洋法公约(LOSC)。在中文语境中,“海洋法公约”一般是指1982年的决议条文。此公约对内水、领海、临接海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亦称“排他性经济海域”简称:EEZ)、公海等重要...
《公约》谈判期间,各国对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缺乏认识与预期,导致《公约》未针对有关问题制订具体规范。为此,联合国大会于 2004 年决定设立非正式特设工作组研究应对方案,并于2015年6月通过第 69/292 号决议,决定就此“拟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
雪莉· V. 斯科特(Shirley V. Scott)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有两项最为重要的创新,一是首创了专属经济区制度,二是适用于国际海底区域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的概念。由于这两项制度主要是由发展中国家在谈判中大力推动的,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是1992年出版的图书。作品目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第一部分 序言 第一条 用语和范围 第二部分 领海和毗连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条 领海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的法律地位 第二节 领海的界限 第三条 领海的宽度 第四条 领海的外部界限 第五条 正常基线 第六条...
国际海洋保护公约由国际海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于1973年通过,并于1982年修订,被广泛接受和批准。目前,全球大部分国家都是公约的缔约国。 该公约包括一系列规定和原则,涉及海洋污染的预防和控制、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等方面。公约规定了国际海洋污染的标准和控制措施,推动了国际海上...
《公约》是国际海洋法最集中的体现,但不是唯一的。《公约》不可能解决全部海洋问题,其还需要与其他国际条约和国际实践共同发挥作用,共同促进全球海洋法治。《公约》存在着诸多的不足和时代局限性。 《公约》的局限性及其面临的新挑战 1 《公约》内容...
世界上第一部为防止来自陆地的污染物污染海洋而制定的一项区域性公约,1974年6月4日订于巴黎,1976年10月5日生效。公约的成员国为东北大西洋沿岸国。公约界定了陆源污染的来源,要求成员国消除公约附件一所列举的陆源污染,严格限制公约附件二所列举的陆源污染,规定建立一个永久性的陆源污染检测系统,决定设立一个缔约国...
2023年12月,美国公布了200海里以外大陆架界限,将大面积矿产资源丰富的海床纳入其管辖。2024年3月,俄罗斯、中国等国代表团在国际海底管理局会议上表示,由于美国尚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其单方面扩大外大陆架的主张不可接受。 《公约...
公海自由原则不是说公海本身有没有自由的问题, 而是说各国在公海上有没有活动自由的问题。根据公海自由原则,公海对所有国家开放,不论是沿海国或是内陆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国际法规则所规定的条件下,各国均有平等行使各种公海自由的权利。侵犯公海自由原则是违反国际法的行为。所谓的公海自由是否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