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 梁晓辉 李京泽)海商法修订草案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对现行海商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完善了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有关规则。 海商法是调整、规范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重要涉外法律。中国现行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施行。当前,随着时代发展,海商实践中出现许多新...
分析了其中蕴含的海商法哲学,包括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世界观,据此对《海商法修订草案》进行评述,总体上肯定了《海商法修订草案》是现行海商法的一次长足进步,同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分析了其中蕴含的海商法哲学,包括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世界观,据此对《海商法修订草案》进行评述,总体上肯定了《海商法修订草案》是现行海商法的一次长足进步,同时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修改建议。
金十数据11月1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黄海华介绍,随着时代发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海商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亟需修改完善。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共16章、311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一是,统一国内和国际海上货物...
关于海商法草案修改内容的问题,由于具体的修改草案内容并未在提供的法律依据中明确给出,且法律草案的修改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立法程序,并在相关官方渠道公布。因此,无法直接提供海商法草案的具体修改内容。 然而,可以就海商法的一般内容和目的进行说明,以供参考。 一、海商法的基本内容 调整对象:海...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及对其征求意见问题提纲的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众...
法律委员会于11月4日召开会议,逐条研究了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作如下修改: 一、关于海商法(草案修改稿) (一)草案修改稿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有的委员提出,当前国际航运的实际做法是,船员除持有海员证外,还持有船舶消防、海上急救等...
作为研究国际贸易、海商法的专家,陈晶莹指出,在国际惯例中,预付运费概不退换;按照通常的做法,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无偿解除合同。 “我们的民法典应该跟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相衔接。”为此,在24日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时,陈晶莹提出对此条款进行修改的建议。
一、《海商法修订草案说明》蕴含的海商法哲学 按《海商法修订草案说明》,“贺荣指出,这次修改准确把握海商实践发展的制度诉求,着力解决规则滞后、规则缺失等突出问题,增强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我国既是航运大国又是贸易大国的实际,合理平衡相关行业主体的权责配置,有效激发内生动力和活力;统筹国内和国际,健全...
中新社北京11月4日电 (记者 梁晓辉 李京泽)海商法修订草案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修订草案对现行海商法作了较为全面的修改,完善了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有关规则。 海商法是调整、规范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重要涉外法律。中国现行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施行。当前,随着时代发展,海商实践中出现许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