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和市县总体规划管理,促进国土空间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和经省政府批准的市县总体规划的实施、调整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