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海南省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公示本部门办结的消费投诉相关信息,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消费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及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