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 官署名。明洪武二年(1369)置,掌广东海北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下设各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所产盐行销广东西部及广西全省。 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相关 ...
明代广东一省设有广东盐课提举司和海北盐课提举司(习惯上称广东提举司和海北提举司),前者驻广州府,后者治廉州府.广东提举司辖有归德,东莞,黄田,靖康,香山,海晏... 余永哲 -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被引量: 43发表: 1992年 明清易代与国家制度下的地方运作——论清初云南的黑、白、琅井盐课提举司 盐课...
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掌广东海北食盐生产、税课、行销之政。设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从七品,及各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沿革 广东海北盐课提举司,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置,及各场盐课司、各盐仓大使、副使等职。所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