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为维护海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海事案件,制定本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999年12月25日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一、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概述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主要涉及海上保险赔偿请求、船舶油污损害请求等海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这些程序在诉讼时效、证据规则等方面可能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有所不同,以适应海事案件的特殊性。 二、海上保险赔偿请求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海上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赔偿请求权,其时...
(一)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二)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三)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
第一条为维护海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海事案件,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海事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本法。本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十八条 海事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海事案件,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规定。 第九十九条 债权人基于海事事由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可以向有...
导读:《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保障海事诉讼当事人权益、规范法院审判行为的关键法律,经严谨起草和通过,于1999年12月25日全票通过,2000年起实施,确保海事案件公正高效处理。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 一、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为了切实保障海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人...
(七)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发生的与船舶或者运输、生产、作业相关的海事侵权纠纷、海商合同纠纷,以及法律或者相关...
第四节 简易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 第九章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程序 第十章 债权登记与受偿程序 第十一章 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海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海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为维护海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海事案件制定,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下列海事诉讼,由本条规定的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