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属于违规行为。浙财采监〔2022〕3号文件规定,“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机会”。该项政策措施的具体要求是,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
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获取文件 (一)时间: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