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其他规定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2日起实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为界限)。各地可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房〔1997〕209号、财综〔1997〕66号)等文件同步废止。 国家另有规定或新出相关规定的,从...
十二、其他规定 本通知自2024年6月12日起实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为界限)。各地可根据本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区的实施细则。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房〔1997〕209号、财综〔1997〕66号)等文件同步废止。 国家另有规定或新出相关规定的,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