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评审制度新旧衔接和平稳过渡,本办法实施后,对符合《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浙江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浙财会〔2019〕36号)规定的申报条件,且于本办法实施前已报名或已参加高级会计实务考试的人员,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视同符合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