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14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
蓝特光学股票,蓝特光学也就是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特特股为您提供蓝特光学股票的十大股东,十大流通股东,以及股东人数,龙虎榜等相关信息-特特股
● 回购注销原因:因公司未达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设置的第二个考核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决定对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剩余376,5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等变化,公司继续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为保...
“蓝特光学”、“上市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6 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6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就《问询函》中各问题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蓝特 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2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5.41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3,026.9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67-3号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蓝特光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
蓝特光学、上市公司、公司指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蓝特光学;证券代码:688127)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草案指《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报告指《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