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4〕99 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我们对《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不...
【字号】浙人社发[2014]99号 【施行日期】2014.07.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4〕99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经济...
第十八条 本评价条件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评价条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45号)同时废止。
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21〕51号)、《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知〔2023〕13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一条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按照《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规定执行,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如下: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4〕99号 ...
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14〕99号 发布时间2014-08-18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暂无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相似政策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2009-06-12 [2]浙江省人力社保厅. 关于做好2014年度...
浙人社发〔2021〕51号 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浙人社发〔2021〕51号 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已经实施。
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正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21〕51号)、《浙江省高级经济师资格评价条件》(浙人社发〔2014〕99号)、《浙江省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正高级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知〔2023〕13号)规定执行。申报对象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