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仍按照原流程执行,办理时限不得超过合并时限。涉及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在开展耕地保护暨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后,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自然资源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管理办法》第四条确定的四类情形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选址意见书,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由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除此之外的建设项目均由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选址意见书。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原则上由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机关的同级自...
可以说,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合并办理既是站位所在、使命所系,也是现实所需、群众所盼。 二、主要依据 《实施意见》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