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由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确定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链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浙江省将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无法稳定达...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由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确定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链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浙江省将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无法稳定达...
2023年12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这是继2013—2017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国家层面部署的第三轮“大气十条”行动。我省制订实施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新一轮部署的重要举措。其次,这是改善我省空气质量的现实需要。“十二五”以来,我省...
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3〕2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推动...
2024年6月,浙江省政府正式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确定了优化产业、能源和交通结构等多项重点治理任务,对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将依法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可见,浙江省政府 ①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政府行政管理水平 ②加大执法力度,助推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