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集中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
充换场所应采用专用充电设施5.0.3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的用电负荷计算的需要系数可根据连接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数量,按0.5过负荷保护、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5.0.5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充电设施的设1当设在室内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当设在室外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4月28日上午,区住建局开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专题培训。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各镇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红山农场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同步开展,宣贯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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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则规定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应合理分布、相对集中设置,服务半径不超过200m;充停场所可设在主体建筑一层、半地下室和地下一层,不宜设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停车层地坪与室外地坪高差不超过7m;应设置在非机动车库防火分区内,划分充停单元,不与人员密集场所贴邻;场所内严禁放置其他可燃物。】...
本细则的适用范围按下述原则确定: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工程,应满足本细则除第7章外的全部规定;2既有建筑改造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工程,可不满足本细则中注明“新建工程”的条款;3新建工程非电动自行车库的消防设计,也应满足本细则第5章对电动自行车库的要求;4本细则不适用于露天临时非机动车...
嘉兴市举办《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宣贯培训会 近日上午,嘉兴市组织举办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宣贯培训会。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自然规划、经信、公安、教育、市场监管等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建筑设计、审图等单位200余人参加培训。
4月11日,温州市召开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培训会,市、县两级住建、综合执法、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全市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相关设计、施工、物业服务单位人员参加培训会。培训通过网络直播同步进行。 会上,技术导则主要起草人、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陈志青解读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
筑灵网,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周到服务平台。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必备网站平台,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
近日,浙江省建设厅发布《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进一步规范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嘉兴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要求,帮助行业专技人员熟练掌握技术导则的内容和要求,今天上午,组织举办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充停、充换场所建设技术导则》宣贯培训会。各县(市、区)电动自行车整治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