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推动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条例。2. 本省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活动,均应...
条例适用范围包括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销售、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涵盖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涉及生命安全和高风险的设备。军事装备、核设施等不在本条例管辖范围内,其安全管理另有规定。各级政府需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提供必要的...
第五条 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本行业内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自律管理,配合、协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应当依法报经国务院或者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向设区的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特种设备...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2003年6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
10. 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销售、二手设备交易及安全要求,明确禁止生产和销售非法、不合格的特种设备。11. 同时,对气瓶充装和销售、锅炉房建造等环节也提出了严格标准。12. 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13.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一、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 按照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所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等单位,都必须进行注册登记,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的重要措施,通过登记管理,能够及时了解特种设备的数量、使用情况、安全状况,有利于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 号 ( 2 0 0 3 年6 月 2 7 日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防止和减少事故,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16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9日 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气瓶充装单位、瓶装气体销售者的气瓶,并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