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资格/认证考试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浙江省物价局浙价服〔2005〕6号 下载文档 收藏 打印 转格式 8510阅读文档大小:31.5K1页xsxxq上传于2014-04-23格式:DOC
六、本通知适用于在浙江省内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收费,并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1998]503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 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