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根据省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省有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要求,制订和实施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设区的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全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按年度将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分解落...
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采用遮阳、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优先采用节能效果显著的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鼓励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第十二条 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
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 2013年11月25日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强2013年11月25日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
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节能目标和指标,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订和实施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订和完善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订和完善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制订和完善公共机构 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订和完善能源消耗支出标准。 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节能改造项目管理、能源 审计等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 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9.22 【字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 【施行日期】2017.09.22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节能管理 正文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2013年11月2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公布 根据2017年9月2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