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的通知 浙卫发〔2021〕24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省级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85号)要求,按照我省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增加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我省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增加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增加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需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一、规范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 按照《浙江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加强事前准入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护士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开展服务的机构资质与人员审核进行严格把关,坚持“线上线下同质管理”的原则,确保有关...
一、规范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 按照《浙江省“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加强事前准入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护士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工作的开展。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开展服务的机构资质与人员审核进行严格把关,坚持“线上线下同质管理”的原则,确保有关...
为贯彻落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8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增加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需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互联网+护...
“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985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行为,增加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监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优质化的护理服务需求,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互联网+护理服务”提升居家护理服务质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