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9月3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具体如下: 1,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和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2,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且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宜再生育情形的,可以再生育子女; 3,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 修正) 【发文字号】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3 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公布日期】2021.11.25 【实施日期】2021.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 年 9 月 3 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4 2024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2,产假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 3... 查看全文 朱雪杰律师 执业4年 资质认证 2024-03-13 浙江...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 2023-04-11 14:16:13 生育政策 法律主观: 生育二胎规定《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