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答: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孩子。 二...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层社会事务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人员具体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
2.《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是否可以与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进行叠加享受? 答:可以叠加享受。 3.生育双胞胎、三胞胎的产假期限如何确定? 答:可以享受188天产假。 4.修改后的《条例》施行(2021年11月25日)前生...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生育子女问题 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答: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生育子女问题 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来了】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11月30日,浙江省卫健委发文,就条例有关问题进行解答。还在休产假的能否把假延长?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一起来看...
O《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问题解答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的决定》(以下简...û收藏 1 评论 ñ赞 评论 o p 同时转发到我的微博 按热度 按时间 正在加载...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生育子女问题 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
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2.《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是否可以与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进行叠加享受? 答:可以叠加享受。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生育子女问题 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答: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