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
据悉,浙药监局拟对浙江省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未能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的普通化妆品予以取消备案。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件向浙江省...
9月2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浙江省药监局)发布通告称,拟取消未提交2024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多达近4000个。 通告显示,浙江省药监局拟对浙江省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未能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情况的普通化妆品予以取消备案。 同时,浙江药监局也表示,相关产品备案...
浙江拟取消一批化妆品备案 7月31日,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化妆品备案。 截自浙江省药监局 而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有关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益乐路39号蓝海国际时代大厦1号楼6楼,咨询电话:0571-81060411。 特此公告。 附件: 1.浙江省未提交2022年度报告进口普通化妆品清单 2.进口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9日 浙江省未提交2022年度报告进口普通化妆品清单...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4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4年第2号)。公告期内,未收到化妆品备案人提出陈述...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4年8月30日发布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4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2024年第2号)。公告期内,未收到化妆品备案人提出陈述...
附件一:浙江省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国产普通化妆品清单 附件二: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 附件三: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方式 知识点 问:备案人主动注销备案和备案管理部门取消备案有何区别? 答:根据《条例》《办法》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法规规定...
关于拟取消未提交 2022年度报告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2023 第1号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