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我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规定,省政府决定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奉政办发〔202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