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 浙注协[2022]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22-1-17 实施时间: 2022-1-17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958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
浙江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根据2022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8019.75元),上限为24059.25元(8019.75元*300%)。 浙江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根据2021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调整(7436.67元),下限为4462元(7436.67元*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