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社发〔2018〕65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等各项权益,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
更多“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高温津贴的发放月份4个月,即5月、6月、7月和8月。()”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新业态劳动用工服务的指导意见》,我省新业态劳动用工界定为劳动关系,均适用现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1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决定适当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试行职业技工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回应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日益迫切的扩...
一、企业职工夏季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二、夏季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企业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
浙人社发(2017)84号,是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江省201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已经在2017年7月底前到位。2018年因为2017年在职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提高,会继续调整,但具体办法出台要等到两会之后。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 江 省 财 政 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