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第一至七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对2020年度已受理、享受期未满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可继续按原政策享受至期满为止。鼓励各地根据就业工作需要,按规定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各地要继续落实好各项长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梳理调整本地区就业政策清单,及时在浙里办“浙就业”服务平台公开发布。
一、申报事项 (一)留甬员工专项补贴。对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重大项目施工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坚持工作,且2021年12月在甬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我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每人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返岗交通补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