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太平人寿济宁中支未按规定委托代理人办理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1号)第五十三条,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九十四条,我分局决定给予太平人寿济宁中支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是太平人寿济宁中支未建立代理人培训档案的行为违反了《保险...
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泰康人寿湖北分公司合计予以罚款9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张莉、范璟、方晓锐、余慧、李飞燕、王薇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康佳雯、张亚、王丽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唐善权予以警告并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惠安阳予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张彤予以警告并罚款8万元...
济银保监罚决字〔2023〕13号 当事人:王玉峰 身份证号码:37082819590703XXXX 职务:时任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市金乡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我分局就当事人涉嫌违法违规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