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具体标准确定或调整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商定同意后,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对工作人员、个人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并经查实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济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