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律制度中并没有关于流质契约的禁止条款,司法实践中是可以设立流质契约。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八条 【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流质契约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第一,流押契约必须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作出的...
民法典中对流质契约的规定为质权人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与质押人约定债务期限届满之后对质押财产归质权人所有的,质权人只能对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流质契约是有效的,即使约定流质条款,虽然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但仍具有担保的效力,质权人仍可以据此享有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依法订立的流质契约具有法律效力。但要具备以下要件:各当事人均具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契约的内容合法;并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只有这样,流质契约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
目前法律制度中并没有关于流质契约的禁止条款,司法实践中是可以设立流质契约。《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流质】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流质契约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 流押契约必须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作出的约定。也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被告方签订的流质契约在法律上是合理的。流质契约即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获得债务人提供的资产,作为偿债的全部或部分。这种条款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因为它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在债务人违约时确保债权得以实现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
《民法典》对于流质契约的效力采取了一种缓和的态度,并没有绝对禁止流质契约。根据《担保法》(已失效...
法律主观:民法典中对流质契约的规定为质权人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与质押人约定债务期限届满之后对质押财产归质权人所有的,质权人只能对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流质契约是有效的,即使约定流质条款,虽然不具有物权变动的效力,但仍具有担保的效力,质权人仍可以据此享有优先受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
《民法典》的修改实际上缓和了禁止流质规则,符合私法自治精神。第428条之无效性缓和及其体系效应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司法实务不再能以第428条为依据判定流质契约无效。该条没有直接规定流质契约的法律效力,应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判断流质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