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 津政办规[2023]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3-4-11 实施时间: 2023-4-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8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
校验规则在一网通办模式已实现网上办理、一站式联办。 第四章 待遇衔接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前后相关待遇,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规字〔2021〕9号)和《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发文文号: 津政办规[2023]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23-4-11 实施时间: 2023-4-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9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